1、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安全管理制度1、 升压站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1.1为加强*电厂(以下简称“我厂”)升压站设备安全管理,规范检修标准化工作,约束施工及检修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我厂升压站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 2 一般规定 2.1进入升压站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升压站应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升压站使用的车辆一般有铲车、升降车、吊车等),必须进入时要办理机动车进出厂房(升压站)审批单(见附表格式)。车辆在进出、行驶、操作过程中,要防止碰撞设备,同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
2、进行监护。 2.3在室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横向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110kV不少于1.5m 、220kV不少于3m的安全距离。 2.4在升压站(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等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2.5在带电区域作业,登高时应从指定的停电间隔上下,并设置“从此上下!”安全警示标示牌。使用高空车、升降平台等作业活动范围应与带电设备保持110kV不少于2.5m 、220kV不少于4m安全距离,同时应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2.6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2.7在带电区域内的起重和运输工作,起重机械设备(包括悬臂、吊具、辅具、钢丝绳)及起吊物件等与带电体最小距离小于110kV不少于5m 、220kV不少于6m安全距离时,带电设备应停电。使用吊车等起重机械时,车体应良好接地,作业过程必须有监护人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监护。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8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2.9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不得在带电杆塔上刷油漆、除鸟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不包括绝缘架空地线),查看金具、绝缘子等工作。 2.10巡视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