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操作操作安全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 GDAQGDAQ3 330306 60 03 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
2、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
3、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 。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
4、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
5、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
6、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一)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 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二) 、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 2050cm,
7、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 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三) 、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1、超负荷不吊。 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 4、在重物上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 6、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 8、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 10、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 (四)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 机室门窗。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