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厂房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号A/0文件名称页数共 3 页编制部门后勤保障部编制/修订日期2015 年3月23日 厂区、厂房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功能正常发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为公司财产,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有责任予以保护。第二章 厂区、厂房及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第三条 厂区、厂房:未经批准,不得在厂区、厂房搭建、拆卸建筑物,破坏公司整体平面布局。第四条 宣传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宣传标语及图案、以及宣传栏位
2、置。第五条 道路:严格执行人、物流分开,各行其道,严禁载物车辆从人流门通行。第六条 水窖及冷却塔:不得擅自靠近水窖及冷却塔,严禁向池内注入脏水、乱扔果皮等杂物,池水应定期更换,水窖及冷却池应定期清洁。第七条 绿化:公司绿化由公司统一规划实施。未经允许,不得移植和破坏公司内树木、草坪,改变公司绿化平面结构。第八条 门窗:1.办公场所门窗在使用过程中应“轻开轻闭”,注意使用力度,严禁野蛮开关,严禁物体撞击损坏门窗;2.无框玻璃门在推拉过程中,力度不可过大,以免损坏地弹簧;3.不得随意改变门窗开启方向。第九条 伸缩门及道闸:严格遵守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减速慢行,服从交通信号和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速
3、、抢行及闯门/闯杆。第十条 升降门:严格遵守公司升降门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与防护,出现异常及时报告,严禁带病强行操作。第十一条 自来水:使用要随时关紧龙头,避免长流水。第十二条 饮水机及桶装水:1、各部门饮水区配置标准为一机一桶,桶装水用完后需自觉将空桶返回到存水区,并按标准领取桶装水(大桶为员工通用、小桶水为领导专用)。未经后勤保障部批准,各部门饮水区严禁存放多余的桶装水和空桶;2、不得擅自改变饮水区设置,禁止擅自将水或空桶带出公司。如有特殊需求,需提前向后勤保障部申请。增设饮水机应按照公司采购物质申购程序填写申购单,并写明配设的地点和理由;3、领取桶装水时,请注意检查水桶封条是否无损、桶内是否混浊或有异物、异味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后勤保障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