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1. 工程名称:厂区智能化工程2. 工程地点:XXXX煤电有限公司 3.承包方式: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即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费用;包设计图纸及深化设计图纸、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员工保险、包措施费、包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包材料设备检验试验费、包智能化验收、包风险等方式,负责
2、智能化工程供货、安装、调试、包验收合格、培训、保修及保修期间的保养等工作。4.承包范围:按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的内容进行承包,主要包括以下:防盗报警系统、网络系统、闭路监控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呼叫帮助系统、IC卡控系统、门禁设备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多煤体信息发布系统、IBMS系统集成管理系统、智能化机房装修及配套系统等系统工程的安装。主要材料设备为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详见附件4。5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定(小写)¥3297908元,(大写):叁佰贰拾玖万柒仟玖百零捌元。51以上暂定合同总价是在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详见附件4)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总价下浮而得,结算
3、时按此下浮比例进行总价下浮,综合单价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图及变更签证按实结算。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合同单价不得调整。52合同暂定总价中不包含主要材料设备费用,主要材料设备为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详见附件4,由双方另行协商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有关事宜。53合同暂定总价中已包含结构主体工程的管槽预留预埋费用,此部分内容已包含在山东清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合同范围内,由总包方施工,结算时应扣除此部分费用;施工时,乙方必须对总包方预留预埋的管槽进行检查,如检查合格,不得重复预埋;如检查不合格,经监理公司及甲方确认后,属总包方原因的,可由总包方另行预埋安装,如由乙方进行预埋安装,按现场签证处理,结算时按实际预埋安装的工程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