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汇编文件编号版本/修订试行零星工程管理规范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签发人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签发人- 338 -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汇编文件编号版本/修订试行1. 目的降低工程成本,明确程序和责任,加强对零星工程成本管理控制。2. 适用范围主体工程和合同范畴内未包含的项目且工程项目造价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属零星工程项目。3. 工作程序3.1 零星工程立项原则3.1.1 单项费用必须在3万元以下。3.1.2 详细注明立项理由原因。3.1.3 由区域公司主办工程师负责立项,并填写零星工程立项表单项
2、目总经理审批并报成本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3.1.4 集团其它部门(含工程管理中心、研发设计中心、营销企划中心等)要求区域公司对部分零星工程进行立项施工,则必须提交经成本管理等职能部门批准的书面文件(文件阅处单),作为立项文件,区域公司现场工程师根据此文件,确定零星项目。3.2 零星工程实施条件3.2.1 零星工程应由主体施工单位完成。3.2.2 主体施工单位因工期等因素,需另行委托的零星工程,由项目总经理批准另行委托。3.2.3 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工程一般由合同主体单位完成,若特殊原因需另行委托的,由原合同主体主办,保修金支持等仍按原合同办理。3.3 需另行分包的零星工程招标。3.3.1 另行分包的零星工程可采用邀请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单位确定后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备案。3.4 零星工程实施要求。3.4.1 每一项另行工程必须先立项后施工,特殊紧急情况下允许现场工程师通报项目经理同意后发委托实施的口头指令,但口头指令发出后24小时内必须补办零星工程委托单。3.4.2 现场工程师、施工监理必须对零星工程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