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3、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办理。店长负责审批公司员工的离职情况。4、离职程序4.1 实习期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制度4.1.1 实习期员工和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提前十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待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辞职员工为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需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4.1.2 离职员工将员工离职申请表逐级报请,店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会
2、同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4.1.3 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办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其办理工作服、办公用品、档案资料、手机等公司物品的收回工作和餐费结算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单。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各方签署意见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1.4 总经办统计其本月考勤,提出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意见,报上级领导批示。4.1.5 人力资源部将获批的辞职申请书、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谈话记录、工资结算说明、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汇总整理,以呈批的形式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示。4.1.6 将总经理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作为制定
3、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人力资源部将所有资料存档。4.2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制度:4.2.1 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4.2.2 由离职员工将辞职申请书、员工离职申请表等逐级报请,经店长、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会同其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4.2.3 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其办理工作服、工作证、办公用品、档案资料、手机等公司物品的收回工作和餐费结算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单。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