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机械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出卖方:XX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向甲方购买工程产品,为明确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双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产品概况及价款产品品名商标/品牌机械型号机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计挖掘机STRONG标准台价款合计(大写):二、首付款、费用、付款方式及期限:1、首付款:交货前,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首付款 元整(¥ 元);2、其他费用2-1、保险费: 元;2-2、运费: 元;2-3、手续费: 元;2-4、担保管理费: 元;2-5、信
2、审费: 元;2-6、公证费: 元;2-7、GPS费: 元;2-8、欠款利息: 元;3、付款方式及期限:所欠余款及费用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分 (期)。具体付款时间和金额详见合同附件。三、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期:1、本合同项下设备的质保期限为向第一使用者交付产品之日起两年内或三千小时,以先到为准。甲方根据山据山重建机产品保证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2、乙方应按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3、保修期内正常的设备故障与产品质量无关。保修方或该设备的生产厂家认为应能通过维护修复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维修,不得阻碍或拒绝维护修复。正常故障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采取替代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不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四、交(提)货地点、时间、提货人:1、交货地点: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货;在此期限内乙方首期付款未付清,甲方交货时间顺延并有权拒绝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