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至XX高速公路XX段路基工程(第一合同段)合 同 文 件业主单位:XX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新疆XX路港工程公司目 录1、合同协议书12、廉政合同33、安全生产合同54、中标通知书75、履约担保86、项目经理委任书97、投标保证金及主要人员履约保证金108、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19、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1310、工程量清单1911、补遗书3412、相关授权书及公证书351、合同协议书XX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XX至XX高速公路XX段路基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新疆XX路港工程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
2、目路基工程01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壹佰伍拾万零玖仟陆佰捌拾捌元零玖分(¥ 111509688.09)。4. 承包人项目经理: XX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20 个月。9.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六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三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页无正文)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