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装饰工程合作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市建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双方在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合同总则(一)乙方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其固定住址: 省 市(区/县) ,手机号 ,同时提供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双方同意,以共同合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装饰装修施工服务,其中,由甲方出面与客户签署合同。双方具体合作方式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乙方工人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详细施工图纸,并负责提供监理服务,以保证双方合作施工成果的质量;乙方负责提供专业的施工工人对
2、施工现场水、电、木、瓦、油等项目或其中的部分项目进行施工。乙方保证现场施工项目按照济南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艺及甲方制定的各种工艺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安装,现场施工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图纸及项目明细。(三)为了保证双方合作施工成果的质量及材料品质,由甲方提供施工项目明细单,乙方派专人负责到甲方的材料库领取单项工程的材料,领取比例按甲方“领取材料配比标准”实施(参见本合同附件一)。如甲方库房里没有的材料, 乙方可自行购买,但须保证所购材料的品质及环保要求(最低标准为“国标”)。(四)人员管理1、乙方保证自身管理下的施工人员为相对稳定的专业人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人员组织结构关系,确定项目负责人;乙方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甲方考核(包括面试、笔试、现场操作)合格备案且签订过现场管理责任协议的人员。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由甲方发放的施工资格证书或按甲方要求申考下来的各种行业国家资格证书;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专业人员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调度管理)。3、甲方负责委派专业监理人员对乙方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工人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保证其上述人员服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