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变电工程线路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 用 说 明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2.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 或划“/” 。3.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条款进行改动。4.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5.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 1 条
2、一般约定第 2 条 双方义务 第 3 条 勘察设计范围第 4 条 勘察设计工期 第 5 条 设计文件交付第 6 条 审查、确认第 7 条 合同价格第 8 条 现场服务第 9 条 知识产权第 10 条 保密义务第 11 条 违约责任第 12 条 索赔第 13 条 保险第 14 条 不可抗力 第 15 条 争议解决第 16 条 合同生效 第 17 条 签订日期第 18 条 份数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输变电工程线路勘察设计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委托方:受托方:鉴于委托方拟委托受托方承担 (以下简称“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且受托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 。1.2 工程地点: 。第 2 条 勘察设计范围受托方需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如下:第 3 条 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 ) (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见分项价格表(附件一)。第 4 条 合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