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 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二一九年一月使 用 说 明1、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中由工程咨询人(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合同签订。2、本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及附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要求组成,通用条件内容不应修改,专用条件可由合同双方依据项目需求进行完善及补充。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求详见后附相关内容。对于专业咨询服务,可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5-02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无示范文本的,双方协商自行签订。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价格应当在本合同中列出并包含在总价中。4、本示范文本使用时应当注意:(1)以前缀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需要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 方式标示选定;确定不选择的内容,在中以划方式标示删除。(2)下划线和附录中空格部分,依据需要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以“/”标示。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61. 定义与解释6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83.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04. 管理及文档125. 违约责任136. 支付14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148. 争议解决179. 其他17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201. 定义与解释202. 受托人的义务203. 委托人的义务214. 管理及目标235. 违约责任276. 支付28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298. 争议解决299. 其他2910. 补充条款30第四部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要求32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32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清单36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 托 人(全称): 受 托 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