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砌体砌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规模: 。二、承包的范围、工作内容及方式 (一)承包范围: ,承包内容如下(以下描述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的风险)。1、包括按甲方提供的本分包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所描述的工程施工图纸内所包含的所有需进行砌体的砌筑工作内容。2、
2、其它甲方认为有需要的零星工程。(二)承包方式:本工程所有砌体砌筑所用的材料运输、基层清理、砌筑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等措施、砌筑砌体、工完场清等所需的人工,包施工用工机具等,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如未具体约定合同工期,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否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乙方的工人必须在 年 月 日(公历)前进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的,工期可顺延。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暂定总价:¥ (大写 元);2、劳务分包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一。3、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3.1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需的人工费、工机具费、进退场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工作所需的各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