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乙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 工程专业分包内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3、 分包工作期限3.1开始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3.2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书面形式确定。4、质量标准4.1工程质量:按承
2、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其它承包合同)关于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本工程必须达到业主、建设单位质量评定标准。4.2质量不合格工程的处罚:本合同所称质量不合格工程是指不符合甲方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本合同 对质量的要求,不能通过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等上级主管单位验收的工程。4.2.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乙方应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等上级主管单位及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等上级主管单位对甲方的处罚,处罚费用有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