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企业施工成本控制 母西杰 2012年12月控制两大原则一、按“实”原则实事求是,实际发生,客观存在,按实计量二、“依据”原则责任依据,计量依据,计价依据,分担依据施工阶段重点控制内容一、价款调整二、工程变更三、工程签证四、工程索赔五、技术核定单六、工程认价单七、措施费八、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一、价款调整一、概念:由工程变更或其它因素变化引起的工程价款增加或减少。二、引起的价款调整的原因及分类: 1、工程量清单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 2、施工期人工单价或物价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 3、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三、价款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的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 1.1 若施工中
2、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 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 单价。 1.2因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项目的增加或非承包人的原因的工程变更 引起的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原则: 1.2.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1.2.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 1.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一、价款调整1.3 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原则:1.3.1当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
3、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1.3.2当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由发包人对增减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施工期人工单价或物价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2.1 施工期人工单价价款调整的原则:依据豫建设标【2011】5号和豫建设标【2011】45号文以及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按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2.1.1发承包双方依据人工费指导价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约定人工费风险幅度。河南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正负百分之十,施工期内人工费指导价与签订施工合同时的价格之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2.1.2在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若没有签订补充协议,按豫建设标【2011】45号文执行。一、价款调整2.2 施工期材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