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XX园区內裝修機電、消防工程合同苏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合 同 条 款发包方: 苏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江苏XX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生效后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苏州XX园区內裝修機電、消防工程1.2 工程地点:XX。1.3 建设单位:苏州XX慈善XX中心有限公司。1.4 管理单位:XX工程顾问(昆山)有限公司。1.5 监理单位:上海
2、XX建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6 设计单位:上海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1.8 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图纸说明、工程标单及本合同附件相关文件。1.9 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图纸说明、工程标单及本合同附件相关文件。1.10承包管理范围:实施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文明管理、与各分包工程的配合和协调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管理。具体范围详见总包及现场管理报价单。第二条 词语涵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词语涵义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1.2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为甲方派驻工地人员及XX工程顾问(昆山)有限公司或甲方在合同中指定的执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执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乙方现场代表委托人:由乙方项目经理委托的责权人员。 监理单位:甲方委托的具有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 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于支付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发生,经甲方确认后的合同价款。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