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为甲方)分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消防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共同执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简要:本工程用地总面积为 m2,总建筑面积为 m2。地上 层,建筑高度 m,为 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 级;地下 为商业、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m2,耐火等级为 级。甲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二、分包范围与分包方式1. 分包范围:施工图中所示的消火栓系统、
2、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联动系统、防排烟和通风系统、防火卷帘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包括该项目所有室内部分的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包括屋顶消防水箱以及与水箱连接的相关管道系统和设备(消防水箱业主提供)的施工;还包括消防泵房内的所有管道、阀门、设备(配电柜及其进线电缆除外)、泵房至室外给水环网的连接;不包括室外给水及消火栓环网、室外消火栓的施工;消防报警系统:包括该项目所有楼层的消防报警、消防通讯、消防广播、消防联动系统等,还包括专用配电室、柴油发电房及储油间的气体灭火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包括该项目所有通风、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包括该项目所有防火卷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