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铁路标段分部劳务协作合同(合同编号:京DD-LJFS-01 )劳务使用方: 劳务提供方: 工程名称: 施 工 地点: 劳 务 协 作 合 同劳务使用方:(项目部公章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提供方:(劳务协作队伍营业执照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协作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1 劳务协作施工内容1.1 名称: 。1.2 地点: 。1.3 期限:20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期如需顺延,甲乙双方另外签订补充协议。1.4 作业
2、范围: ,以甲方现场安排为准,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见附表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施工,以实际收方结算数量为最终合同数量。2 劳务人员:乙方根据甲方工程实际组织劳务人员进场,提供满足甲方作业要求的人员,其中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见附表1管理人员表、附表2技术工人数量表。3 劳务费用计量和支付3.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详见附表4劳务费用一览表,费用总额以末次劳务结算报表为准,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工、料、机、环保、劳保、质检、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和规范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一般风险等,即综合完成本合同所列作业项目完成满足技术交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业主、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所需除甲方限额供应构成工程实体的片石、水泥、砂、砼,除(骨架、排水槽、水沟)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