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样板房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保证样板房的设立展现产品优势、塑造项目品牌,样板房的开放促进销售和树立楼盘形象,避免样板房物品出现不正常损耗和丢失。第二条 适用范围样板房设立、物品采购、物品移交、物品管理、样板房日常管理流程,样板房售卖后物品的循环再利用。第一部分 样板房的设立第一条 经营部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确定设立样板房或示范单位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并向公司领导提呈样板房设置的建议书,样板房设置的建议书需详尽,内容包括:样板房的户型选择,样板房数量、装修风格建议、具体市场依据、相关市场分析、今后销售走势预测等;第二条 在上述建议获得批复后,由设计成控部发出设计、施工等相关项
2、目指令,并将相关工期反馈给经营部;第三条 样板房的施工费、设计费、装修费均由设计成控部承担,样板房的家俬、电器、灯具、饰品等费用由营销费用支出。第二部分 样板房物品采购第一条 经营部根据样板房进度组织“样板房软装物品采购”招标,由设计成控部指定专人配合招标采购工作;第二条 样板房物品进入采购程序,由设计成控部指定专人同经营部指定专人一同监督购买。第三部分 样板房物品移交程序、资产验收第一条 样板房资产验收前,资产管理的所有权归属于建设管理部;第二条 样板房完成时,由建设管理部组织验收,设计成控部、经营部、样板房物业管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验收表格见附件一);第三条 样板房完成并验收后,由建设管理
3、部负责将样板房的各项摆设拍照,形成各样板房的既定摆放模式的照片集,并逐一编号,同时由经营部正式移交样板房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第四条 完成资产验收后,经营部样板房指定专人,根据第一部分第三条的费用分摊原则,列出每个示范单位或样板房的各项相关费用(包括装修、家俬、电器、灯、饰品等),报经营部经理、设计成控部经理签名确认,为今后样板房的再出售提供费用依据。第三部分 样板房的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经营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员,主要负责所在项目样板房资产的验收、盘点、造册登记、资产转移、资产核销等工作;第二条 经营部需定期检查项目样板房资产运作、保管的状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第四部分 样板房的日常管理第一条 经营部负责选聘项目样板房物业管理单位,并签订样板房物业管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