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丹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二一五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1第二章 2第三章 4第四章 20第五章 22第六章 29第七章 35第八章 34第九章 37第十章41第十一章 43第十二章 44第十三章 46山丹县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山丹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总体部署、安排以及各种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使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的落实,根据国家及甘肃省有关法
2、律、法规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及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强化监督措施,加大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严明奖惩制度,规范管理工作行为。结合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经济”的原则,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费用、环保及水保控制目标,确保实现“工程进度好,内在质量优,外观形象美,安全廉洁好”的建设目的。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实施都应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山丹县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