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 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1)招投标文件及图级所示的全部消防设施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弱电系统预留预埋等劳务作业(其中火灾报警系统及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不含穿线与设备安装);(2)与上述系统有关的洞口预留与填补工作:(3)与上述系
2、统有关的套管、基座、支吊架的制作及安装工作;(4)上述系统的质量复核、试验及调试工作(包括配合检测部门对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的检测等);(5)上述系统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卫生消扫、余料收集等工作;(6)运送到现场的材料下料、堆放及搬运工作等。四、工程工期: 执行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五、工程质量要求:(1)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按国家质量标准(GB503002001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竣工验收时,业主、建设、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2)满足系统功能参数、联动控制等的要求;(3)管道、支架规范、统一、平整、美观、色标(色环)、油漆均匀光泽;(4)所有设备安装规范、方向正确、色彩区分清楚;(5)所有设备及系统功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6)系统单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