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作业方案与技术要求(10页).doc
-
资源ID:399236
资源大小:1.14M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
10金币
下载报告请您先登录!
验证码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作业方案与技术要求(10页).doc
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作业方案与技术要求核减建筑面积是指地面以上建筑室外或室内透空空间、凹槽、建筑层高、阳台面积等超过相应规定限值,应占用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上/下核增建筑面积是指市规划主管部门基于保证公众安全、方便公共活动、改善公共环境、鼓励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等目的,经核定允许在地上/下规定建筑面积指标以外增建的特定用途的地上/下建筑面积。地上/下规定建筑面积是指在项目设计、实施阶段,经市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物地面以上/下部分实际使用地上/下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1.1.1. 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则执行时点预售测绘项目测绘作业时需要进行建筑经济指标计算的,应根据该项
2、目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的具体日期,选择和执行与其报建日期相一致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作为测绘标准。测绘项目于2013年10月28日前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的,不进行核减建筑面积计算。测绘项目于2013年10月28日后、2014年8月1日前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的,根据规定按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试行)(2013年10月28日版)进行核减建筑面积计算。测绘项目于2014年8月1日后、2015年12月18日前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或深圳市建设工程
3、桩基础报建证明书的,根据规定按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4年8月1日施行版)进行核减建筑面积计算。测绘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的,根据规定按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5年12月18日施行版)进行核减建筑面积计算。建设项目在各时点之前已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且在有效期(一年)内的,仍按原设计方案实施。如设计方案已超过有效期,按新的执行时点采用新的计算规则进行核减建筑面积计算。预售测绘项目测绘作业时按照大队经审核的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案计算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地上规定建筑面积、地上核减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基底面积等指标。1.1.2. 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