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体育中心工程用幕墙石材采购合同甲方(建设单位): 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单位): 山东XX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合同书甲方(建设单位): 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单位): 山东XX集团有限公司 本合同于 2008年 5 月 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乙方愿以总价格(大写)人民币 壹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136000.00元),向甲方提供 幕墙石材 并提供服务,甲方对乙方的供货过程进行管理,并负责计划、进场、验收及协调等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1、本合同各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履行各自应负的全部责任。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
2、)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投标人的投标书及相关承诺(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文件及补遗(7)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3、合同货物及合同价格凡乙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本合同规定技术标准的货物。乙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如下:(1)供货部位: XX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和网球中心工程 。(2)供货数量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数量面积(m2)单 价合 价备注(块)(元/ m2)(元)一、网球中心幕墙石材6411-1海阳红火烧板1340*940*30XX1215.11140.72125.98 1-2海阳红火烧板1190*940*30XX910.07140.71416.85 1-3海阳红火烧板1025*940*30XX65.78140.7813.25 1-4海阳红火烧板1043*940*30XX98.82140.71240.97 1-5海阳红火烧板440*940*30XX124.96140.7697.87 1-6海阳红火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