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大酒店消防工程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 XX大酒店 承包方:(简称乙方)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XX大酒店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施工承包(含XX大酒店消防设计施工图,由乙方负责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四万元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XX大酒店消防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和内容:XX大酒店消防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本项目消防工程是指酒店内的
2、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疏散诱导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通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器配置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水泵房改造(改造管网,维修水泵);立体停车库自动喷淋、自动报警及消火栓系统等。即完成本项目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的所有按上述界定的消防专业工程范围及施工界面划分的全部工程内容。二、工期1、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2月2日 ;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2、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乙方协商后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必须按工期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甲方以此为依据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如
3、达不到要求,甲方将督促乙方加班加点完成进度,如达不到要求,其工期不予顺延,并按合同相关工期约定条款办理。4、甲方、乙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均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三、 合同价额 1、合同总价:本项目合同总承包价以单项工程竣工决算价为准(甲乙双方最终商定的价格),单项工程项目名称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疏散诱导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