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四合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xx建筑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 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四合院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xx县xx四合院工程。3、工程范围和内容:xx四合院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内的功能用房和门厅、淋浴间、展览厅、观景平台、庭院、出入口、梯步(室内、外)等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外拆除工程、泥工部分(含楼地面贴地砖、大理石及木地板、墙及柱面挂板贴砖、卫生间
2、隔断及饰面、卫生间防水施工等),木工部分施工,灯具安装施工,其他部分施工如:(管道整改、场地清理、水电部分工程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和取得其他手续及甲方要求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灯具材料甲供外)的承包方式,具体为包设计、包供货及加工、运输(人、材料、机具)、包施工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本工程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控制、各相关专业的协调配合和负责竣工验收等。5、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供材料款,甲方自己承担不从合同总价扣除。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具体包括人工(含设计、加工、安装等)、材料、机
3、械、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其中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人、材料、机具)、现场搬运、制作费、装卸、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赶工费)、保险费、规费、定额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检测费、应急措施和政策性调整费用和税金等相关费用。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改其各种费用。本工程固定总价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变更。合同签订后除双方明确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可调价格外,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的情势变更为由要求退补差价。乙方承诺:如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多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工程量的,乙方按照合同固定总价进行结算;如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少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工程量的,按实结算工程款。6、工程质量标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