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家园小区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合同 委 托 人:红都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 计 人:红都市绿城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签订日期:2012年05月22日委托人: 红都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红都市绿城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小区(以下简称“项目”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规定:甲方负责确定所有乙方设计成果、重大设计变更、来往文件并按合同确定设计费用的支付。第一章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
2、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园林景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相关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章: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xx小区2.2项目地点:固原市2.3项目规模:xx小区建筑面积:84027万平方米2.4建设单位: 2.5设计单位: 第三章:本合同园林景观设计范围及内容:3.1设计服务范围:整个项目用地面积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含首层架空层、局部的屋面景观设计)及1000平方米以内超项目用地范围的景观设计工作。包括软质和硬质景观设计。现阶段设计内容: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园林景观扩初设计园林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施工期服务。3.2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环境设计的角度评估场地资源,对建筑整体规划提出意见并确定整体园林景观系统。用地范围内园林景观布局及场地竖向设计,包括入口、大门设计、车库入口,边界围墙处理。 园景结构包括小型园林景观建筑物、亭台、花架、园景墙、花池、步行小径、梯阶、栏杆、边缘硬质处理。水景、喷泉和游泳池之造型和表面铺装设计;各住宅楼的竖向及排水设计,人车出入口设计,围墙及栅栏设计。设计和选择园内的陈设品如花盆、长凳、垃圾桶、标识牌等。并提供与整个园林景观设计相协调的标志设计、雕塑品及艺术品摆设的建议;园林景观竖向设计及道路饰面坡度、排水系统设计。拟订灌溉之要求及准则,提供人工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