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 合同段)防护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满足甲方建设 (项目名称标段) 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就该合同段内的 路基防护排水 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1.2 工程地点: (工程所在地) 1.3 工程内容: 路基防护排水 1.4 施工范围: K+K+段边坡防护、挡土墙、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与急流槽、盲沟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
2、件由下列几项组成,并按其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及附件(劳务承包单价表、进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及进场时间安排承诺书、施工进度承诺书);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附件;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4)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工作指令和相应的技术文件。第三条 工期要求:3.1 工期:在对工程实际实施情况作充分考虑、结合乙方履行能力的基础上,双方约定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且乙方承诺在实施过程中,无条件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进度计划或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3.3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文字通知为准。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最终延期的,延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款的1元/天。由于征地拆迁、变更设计、地震、洪水等客观原因及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不予考虑给予乙方延期损失及费用补偿。第四条 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