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乘建的 工程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更好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此项目,并能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经甲、已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合同如下:一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约 4、工程内容:所有外墙保温施工。 二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保温工程含基层外胶粘剂、粘贴、50mm厚EPS苯板(18kg/)、玻纤网格布(160g/ )、抗裂抹面胶浆、20米以上锚栓(120mm长4-6个/)。并含人工、机械,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三 合同日期: 2008年8月 日至 20
2、08年 月 日。如果施工情况有变双方可根据具体 情况自行协商开、竣工日期四 质量标准:1、 乙方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外墙外保温构造05YJ3-1施工。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验收标准。2、 甲方工程的基面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的规定。五 合同价款: 以实际发生数量乘以单价每平方米 元整。六 付款方法: 合同签定后付予付款 元,材料进场后支付材料款 元,EPS苯板粘贴墙上后支付实际发生工程量的 的工程款,外墙外保温工程完工验收后达到验收水平支付实际发生工程量的 的工程款。余额除留2的保修金外,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七 约定项目: 外墙外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水源、电源,并不收取水、电费和场地等配合费,并保证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