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1.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1.1.1管理目标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安康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职业保护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11.1.2组织管理11.1.2.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作业层、队(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
2、现场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11.1.2.2项目经理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人,人人有责,人人有指标。11.1.2.3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劳动保护负责人参加的工会领导小组,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关于劳动保护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展开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全面健康。11.1.3管理制度11.1.3.1本工程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11.1.3.2各作业队(组)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
3、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11.1.3.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11.1.3.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11.1.3.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带头每周六组织一次由各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下达停工指令,待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