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 1.1. 目的目的 贯彻 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的精神, 符合结算要求, 使结算审批规范化、 结算资料完整化,为清算付款提供依据。 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零星工程、配套工程、甲供 料(含三方订货合同)结算等工程类结算。 3.3. 操作程序操作程序 3.1 经办部门向成本管理部递交结算前应先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及是否具备 结算条件。 3.1.1 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 (若无合同,则提供零星工程委托单原件) 3.1.2 竣工图原件 1 套(所有竣工图须经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 3.1.3 工
2、程竣工验收证明单原件。 3.1.4 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签证变更单原件。 3.1.5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书 1 份。 3.1.6 有甲供(三方合同)材料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施工单位签字的甲供(三方合 同)材料领料汇总表。 3.1.7 有扣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扣款单。 3.1.8 有罚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罚款单。 3.1.9 有奖金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奖励单据。 3.2 流程: 3.2.1 经办部门负责工程师按项目工程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写“经办部门意见”一 栏后报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 3.2.2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完由该部门文件管理员登记后送成本管理部。 3.2.3 成本管理部造价工程师收到
3、齐备的结算资料后, 全面负责审核并签字。 内部进 行复审,由复审工程师及经理签字确认。 3.2.4 成本管理部审核结算后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 10 万元的需总经理 审批。 (若结算总价超出原预算价的 20%,成本管理部应提供“造价分析” 。 ) 3.2.5 若该项目须送社会审价机构审计,则应把社会审价机构提供的审定单作为结 算附件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 10 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 3.2.6 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与 本结算相关的资料整装成册,交成本管理岗统一编号后保管,便于共享。 3.2.7 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审核后的金额,按“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 的费用分类方法进行拆分,报部门成本管理岗录入结算汇总表(或录入成本 管理软件) ;并复印结算封面经办部门负责工程师办理付款申请。 3.3 成本管理部配合财务管理部与合作方核对付款情况,对付款情况复杂(如总 承包)的合同填写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并注意计算提前支付部分的利 息以及工期、质量、安全奖罚。 3.4 按合同要求及保修实施情况支付保修款或质量保证金。 4.4.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