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茂集团物业承接查验制度 (试行) 1. 目的 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保证交付项目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达到使用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2. 适用范围 世茂房地产 813 所有交付项目。 3. 定义 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集团有关规范、标准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4. 职责 4.1 地产项目部:负责牵头组织承接查验工作,编制承接查验计划,跟踪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 4.2 物业:负责参与计划编制,实施查验,接收查验合格的物业项目,配合地产督促施工企业整改。 4.3 承建单位:参与计划编
2、制和现场查验,组织整改查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 5. 流程 5.1 物业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5.1.1 交付日前 90 日历日,由地产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和物业召开承接查验启动会,确定承接查验小组成员、职责、验收标准和时间节点,编制完成项目承接查验计划。 5.1.2 地产项目部责任工程师, 编制 资料移交清单 和 实物移交清单 ,并与承建单位和物业项目工程负责人达成一致。 5.1.3 承接查验开始前,由项目部责任工程师按专业或系统编制技术培训教材,向物业进行介绍和交底,帮助物业了解设备设施系统运行原理、现场建设状况、操作和管理维护要点等。 5.2 资料移交 5.2.1 现场查验 20 日
3、前, 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具体见世茂物业承接查验作业指引(住宅) 5.2.2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5.2.3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5.2.4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2.5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2.6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5.2.7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5.2.8 移交中发现缺失的,由项目工程部负责补齐。未完成资料移交的,不能开始该分项的现场查验工作。 5.3 现场查验 5.3.1 现场查验依据: 1) 物业买卖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 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5) 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6)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