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景观工程验收标准及表格一、 目的规范环境验收程序,确保环境、景观、小品安装质量及正常使用功能。二、 环境验收的依据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有关规定。三、 景观验收的主要内容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公共环境、景观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对新建项目的道路(车道、人行道)、楼道、周界、景观、小品、功能性配套场所等的使用功能、竣工合格情况进行的综合验收。主要分为两个大项:1、公共环境;2、景观小品四、 环境、景观验收的标准(1) 公共
2、环境验收标准序号公共环境部位验收标准验收结果备注1项目周界1、 周界封闭情况是否完备合格 不合格 2、 周界红外线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合格 不合格 3、 防护栏安装是否合格合格 不合格 2出入口1、 出入口门禁制动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合格 不合格 2、 出入指示标志是否完整合格 不合格 3、二十四小时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合格 不合格 3车行道1、 道路路面平整度合格 不合格 2、 减速装置安装性合格 不合格 3、 交通识别标志是否完整合格 不合格 4、 道边防护设施是否按规划设计安装合格 不合格 4人行道1、道路路面平整度合格 不合格 2、道边防护设施是否按规划设计规定安装合格 不合格 3、警示识别标志是否完整合格 不合格 5室外消防通道1、 是否畅通合格 不合格 2、 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合格 不合格 6室内消防楼道1、 通道是否畅通合格 不合格 2、 消防照明是否完好合格 不合格 3、 防火门是否完好合格 不合格 7户外临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