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跟投管理制度(草拟)(草拟部门:人力行政中心)实施周期:年3月 日-2018年3月 日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为了使项目跟投管理在XX置业集团生根落地,员工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共担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跟投相关行为,包括跟投适用范围、投资结构、跟投比例和配资、资金募集、跟投分配退出等。2 适用范围2.1 项目范围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年 月 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操盘。2.2 人员范围2.21 集团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总监级别(含)以上人员;2.22 区域项目跟投人员范围为项目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经理对项目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
2、权。 2.23 收并购项目跟投方案另行制定。 3 跟投模式3.1 投资结构l 项目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财务部负责管理。l 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l 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工推举产生。l 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担任。l 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项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l 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l XX置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通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3.2 权责约定l 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姓名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l 跟投员工享有对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