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福县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线性类)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试行)一、 建设许可阶段办理事项(一)主线办理环节1.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县自然资源局) 2.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设计方案审查)(县自然资源局) (二)可并联或并行办理环节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县自然资源局)2.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县水利局)3.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县民宗局)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县水利局)5.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县城市管理局)6.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
2、处理设施审核;(县水利局)7.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县发改局)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县水利局)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县自然资源局) 1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县气象局)二、审批对像项目建设单位三、 审批依据(一)主线办理环节1.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县自然资源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2.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设计方案审查)(县自然资源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二) 可并联或并行办理环节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县气象局)【法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部门规章】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