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201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学校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相关的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学校编制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 )上查阅,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处(地址: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19室,电话:67791085)领取。一、主动公
2、开(一)公开范围学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学校设立的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处进行查阅。 学校“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具体网址为(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处当面受理两种公开形式。此外,学校还采用多种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包括校刊、校报、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校内广播等。(三)公开时限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部门学校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其办公地址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行政楼319室(松江区龙腾路333号),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联系电话为67791085,传真号码为67791333,电子邮箱地址为xxgk,邮政编码为201620。(二)提出申请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