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 密 协 议 编号: 甲 方: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经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 Q/CHZY-HR- -200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业秘密保护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本保密协议。 1 商业秘密保护 1.1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 1.1.1 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市场推广方案; 1.1.2 楼盘(含环境)创意方案; 1.1.3 楼盘成本、定价方法; 1.1.4 楼盘存量、销量; 1.1.5 财务数据; 1.1.6 客户信息、客户资料; 1.1.7 其它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未对外界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所 有信息
2、。 1.2 第 1.1 款中的信息能否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甲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等均 以甲方解释为准。 1.3 对甲方商业信誉或楼盘声誉有害的信息,在未被外界普遍知晓前,视为甲方 的商业秘密。 1.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4.1 向无权获得者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1.4.2 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1.4.3 超出职权范围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1.4.4 超出工作需要复制甲方的商业秘密。 1.5 乙方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期限,与甲方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间相同。 1.6 乙方不得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存放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 1.7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 乙方控制
3、的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所有载体 (含复制品) , 均不得带走。 2 违约责任 2.1 甲方违反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2.2 乙方违反约定但没有给甲方造成现实损失的,按甲方规章制度承担内部行政 责任。 2.3 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现实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3 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之纠纷,协商不成时按照如下的方式处理: 3.1 向甲方所在地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3.2 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4 效力 4.1 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必要补充,生效时间可以追溯到劳动合同生效时。 。 4.2 劳动合同续签的,本协议应续签,如果未续签,视为本协议自动顺延。 4.3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失效时,本协议中的以下条款继续有效: 4.3.1 明确约定保密期限的条款; 4.3.2 违约责任条款; 4.3.3 纠纷解决条款; 4.3.4 其他涉及乙方保密义务的条款等。 5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