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产权通知办理产权通知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所购买的”XX 花园”商品房房号为 栋 单元 号。 为了产权证的顺利办理, 我公司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XX 花园”物业管理处收取客户办理产权所缺个人资料及相关款项。 办理产权所需准备事项如下: 一、需要准备个人资料 1、 您本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业主本人必须是购房 合同签订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份;如需办产权共有人,则 共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同业主一同前往办理) ;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1 份; 3、 本公司开具的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需要缴纳款项(以下为绵阳地区示例,实际需根据当地
2、情况调整) 契税: 住宅建筑面积在 140 以下:总房款的 2; 住宅建筑面积在 140 以上(含 140 ) :总房款的 4; 商用房:总房款的 4 。 印花税:总房款的 0.05 。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a 住宅:80 元/本; b 其他(商用房、车库等) :240 元/本; c 共用人证:10 元/本 土地证工本费: 100 以下:23 元/本;100 150 (150 以下) :28 元/本; 150 (含 150 )以上:33 元/本。 注:上述税、费计算标准为绵阳市地税局、房管局及国土局核定的现行标准, 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由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代收代交。最终以办理两证时, 由绵阳市地税局、房管局及国土局核定的实际金额为准交纳,多退少补。 (一次 性付款客户由业主在办理权属手续时自行到相关部门交纳) 。 您本人及共有人必 须到场办理产权相关事宜。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按此通知约定的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及应交款项,到 营销服务中心办理产权事宜,如您未能及时到现场,请提前通知本公司,再另 行安排时间。逾期未办理者,将有可能承担合同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咨询电话: 联系人: XX 置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