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1. 目的保证选择优秀的施工分承包方,保证建设工程招标的合理、公正性,合理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投资开发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分承包方选择。3. 引用文件3.1.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实施细则4. 定义4.1. 招标小组成员: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以下人员组成:4.1.1. 招标小组设组长一名,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4.1.2. 招标小组成员中应有办公室主任、监事长(或监事)。4.1.3. 招标小组成员中应有工程部经理,施工副经理,设计副经理,总经办计划督办、预决算室负责人、工程主管副总经理以及二名以上工程技术人员。4.
2、2. 零星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范围以外零散的配套设施(工程)称做零星工程。4.3. 内部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小于30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实施细则可不申报政府主管部门招标,而仅需在公司内部进行招标的项目。5. 职责5.1. 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小组的日常工作。5.2. 招标小组中办公室主任负责招标资料的往来、保密和存档工作。5.3. 招标小组其余成员负责参加对施工分承包方的考察,提出对施工分承包方的意见。5.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在招标过程中的工作。5.5. 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部相关监理人员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对合作过的
3、施工分承包商进行评定。6. 资格或培训6.1招标小组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6.2招标小组成员必须熟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等政府颁发的有关招标投标文件。7. 程序7.1招标准备工作:7.1.1工程部设计副经理需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7.1.1.1办理土地使用合同;7.1.1.2办理建设工程投资许可证;7.1.1.3准备完整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设计概算;7.1.1.4办理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7.1.2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7.1.2.1完成施工现场供水、供电、场地平整等工作;7.1.2.2编制招标书,并填写工作传签单(见GFP11-1-F3)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