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及配套设施标识程序1目的保证公司的物业及公用设施标识的准确、完整。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物业及配套设施。3参考文件3.1 GFP6-2施工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4定义无。5职责5.1总经理负责:a) 审批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标识内容及位置清单(见GFP8-2-F3)、标识设计方案(见GFP8-2-F1);b) 审批标识的变更;c) 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指定标识设计单位。5.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标识内容及位置清单、标识设计方案;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指定标识设计单位。5. 3工程部经理负责:a) 指定人员完成标识内容及位置清单;b) 指定人员选择设计单位完成标识方案的设计并审核标
2、识设计方案;c) 选定制作单位,并指定人员按设计方案监理标识系统的制作;5.4广告公司经理负责安排人员协助完成标识设计方案,负责审核标识设计方案;5.5销售部经理负责审核标识设计方案;5.6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指定人员,监理完成标识系统的实施;6资格或培训执行本程序不需具有特别资格或接受特别培训。7程序7. 1标识方案的提出7.1.1在环境施工图完成以后,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书面提出所需标识的内容及位置清单,填写标识内容及位置清单,经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传广告公司提出建议,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组织相关人员讨论。7.1.2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7.1.3总经理审批后,工程部审批后,工程部项目设计负责人扫照GFP6-1设计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选择设计单位完成标识方案的设计。7.1.4如果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为可由广告公司完成标识方案的设计时,项目设计负责需提供标识内容及位置清单、环境施工图一套和委托设计任务书给予广告公司。7.2标识的内容常用的标识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的标识采用编号或以其它形式,以区分不同性质的建筑物(如厂房、住宅、公寓、宿舍、商铺、会所等);小区内的配套设施采用名称标识,制作指示牌,区分不同的功能(如网球场、会所等);小区内部结构,制作总平面图,设立于小区入口处,以明确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