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建单位: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签 定 本 合 同 前 须 知 1、 您已具备签定合同的法律常识 2、 您已全部详细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熟知其含义 3、 您确认本合同中手写的内容与打印的内容均属双方的真实意 愿的表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您确认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 5、 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贵企业有权在本合同上盖 章 6、 您已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证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 务登记证等) 、印章、签字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7、 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您将本着诚实、信
2、用的原则,善意签定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备注说明及签订合同的要求: 1、 本合同为范本合同,各项目公司工程部根椐自身实际情况 修改其间相关数据,并由经办人-工程部经理-项目审计 部-办公室-财务部-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策划部- 审计部-董事长办公室转董事长审批(附合同审核单) ;合 同应按工期进度计划提前完成,必须在上部开工后 90 天内 完成;并由工程部送达承包方,必须在上部开工后 90 天内 送达对方,以利合同洽谈工作;送达承包方时应要求对方 给予签收,签收单留存工程部。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必 须在计划工期时限内完成,必须在上部开工后 95 天内签订 完成。 2、 在订立该合同之前,必须向对
3、方索取对方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法人代码证等的复印件,确认其真实性后要求对方 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兴元星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兴元星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单位: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兴元星辰”室外绿化工程的施工,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省市及各级政府、园林部 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元星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与养护、景观工程施工 4、工程期限:施工工期合计 40 日历天(从 20
4、02 年 11 月 5 日至 2002 年 12 月 15 日止) 第二条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 兴元星辰绿化景观工程。 (详见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园林景观 设计施工图内除社区主、次道路工程外的所有内容。 如:园林绿化、旱喷广场、景墙、涌泉、园林道路、健身器材、景 观灯具(路灯、园林灯、射灯、水景灯等) 、园林绿化土方工程以 及与景观有关的给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 1、园林绿化及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技术规范规 程,检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若达不到 合格工程, 乙方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损
5、失。该工程经甲方及园林局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为养护期, 养护期内苗木无法成活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重新种植的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苗木在起运之前均应通知甲方到苗地看苗, 以确保苗木的长势,其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苗木进场应进 行必要的检验,合格者可用于本工程,不合格者施工单位应将其清 除出施工现场,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园林景观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在用于工程之前,乙方必须向甲 方提交制造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没质量合格证的材料、设备不得使 用。经复检后对材料、设备质量有怀疑的,应对该材料、设备按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方可用于工程,不合格者乙方应将
6、其 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由责任方负责。 4、乙方应确保通过综合验收,如综合验收过程中政府部门提出修 改,乙方应及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第四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包干总造价按人民币 250000 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 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包干总造价含绿化景观设计费、绿化施工工程 费(培植土购运、培土、平整) 、苗木采购、运输、种植、养护等费用, 以及综合管理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包干价中还包括验收招待费等费 用,乙方应确保本绿化工程顺利通过福州市园林局的综合验收。乙方预 算书和施工图纸议标文件说明附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工程款支付方式: (1)
7、当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通过后七日内 付 85的工程款,合计人民币 212500 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伍百元 整) 。 (3)余款 15为人民币 37500 元(大写:叁万柒仟伍百元整)做 为保修金,养护期为壹年,养护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 (4)甲方采用转帐形式支付工程款,付款的同时,乙方出具等额 正式发票。 第五条第五条 双方义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的平面图及树种的名称、规格和数 量清单、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及地下管线图纸等资料。 (2)提供施工人员的施工场所、堆料场所。 (3)积极配合乙方认真完成此项工程。 (4)施工区域建筑垃圾
8、由甲方负责。 (5)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及今后养护用水电 2、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 量。 (2)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绿化平面图树种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景 观构造图或文字说明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3)施工结束后,乙方应继续养护管理壹年,养管期满苗木成活 率达到 100,如有缺陷乙方应负责补齐。 (4)福州市园林局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绿化景观工程验收时,乙方 应积极配合做好验收工作,验收有关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验收手续由 甲方组织办理,若在验收中因施工质量影响验收工作,由乙方负责整改 直至验收通过。 (5)施工过程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6)
9、现场所需绿化种植土壤的造价已在包干总造价中。 (购土、运 土、堆放、摊均等费用已含在包干造价内) 第六条第六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变更、返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施工 期限可相应顺延。 2、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或增加工程量,甲方应补付因变更内容而 增加的工程费用,具体取费数额由双方商定,另作补充协议。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造成施工返工的所需 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在养护期满,所有苗木均成活优良,成活率应达到 100,苗木养护期内,补苗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苗木种植稳固。 6、乙方必须在工程期限内竣工通知甲方验收,若乙方拖延工期每 天按 1000 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计违约金。 7、如甲方不按期付款,每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计取违约金。 第六条第六条 附则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双方履行合同和工程决 算的依据。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