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景观工程招标邀请函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备注说明及签订合同的要求: 1、本招标函为格式范本,各项目公司工程部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修改其间相关数据。 2、工程部负责审查参加竞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并组织各相 关人员对其公司进行考察, 然后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 邀请 函由经办-工程部经理-项目审计部-分管副总-项目 部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总公司策划部审批; 然后由工程部负 责在上部开工后 50 天发函邀请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签收, 签收单留档工程部;在上部开工后 85 天收标;在上部开工 后 90 天定标。邀请参加竞标的单位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工程部经理
2、集体研究决定。 3、发出该招标函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对方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法人代码证等的复印件,确认其真实性后要求对方在 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兴元星辰”“兴元星辰”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函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函 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的施工单位中标的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我司开发的“兴元星辰”项目, 位于仓山区金山大道北侧, 用地面积 47446 , 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113828 ,共 18 幢,其中 3#楼为幼儿园。绿化率约为 40% (实际以图纸绿化面积为准) 。该项目园林景
3、观工程已进入投标阶段,现特通知 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 1、参加议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绿化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及 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随标书附上) 。 2、参加议标的投标单位应根据我司“兴元星辰”绿化施工图进行工程预算编 制,如乙方能在甲方施工图基础上提出更优化的方案,可另附优化部份的平面 图、施工图及优化部分造价。 3、甲方对未中标的原因均不做任何解释,也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报送的有关 本工程的投标资料。 4、不论中标与否,投标单位编制预算投标文件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 行负责。 三、投标范围:三、投标范围:园林景观设计施工图内除社区主、次道路工程外的所有
4、内容 如:园林绿化、旱喷广场、景墙、涌泉、园林道路、健身器材、景观灯具 (路灯、园林灯、射灯、水景灯等) 、园林绿化土方工程以及与景观有关的给排 水工程等。 四、编制标底依据和内容四、编制标底依据和内容: 1、标底编制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苗木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 2、本工程采用投标预算报价代结算方法,进行一次性包干,根据投标预算 和优惠报价及施工技术评分确定是否入选。投标单位应认真预算,如发生漏项 视为投标单位作为优惠条件之一,今后不再作调整。 3、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工程类型、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承受能力自行确定优惠 幅度,优惠幅度将作为工程投标报价和我方要求变更的价款调整的依据。 4、参加
5、投标单位如对本工程有其他优惠措施,应同时在标书中说明。 5、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承诺书。 (2) 、投标承诺书附录(具备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管 理人员名单、职称证书、业绩和身份证复印件) 。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4) 、报价汇总表、工程造价预算书、工程量计算式。 (5)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7) 、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五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议标文件视为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议标文件视为无效: 1、议标截止期之后送达的; 2、未按议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标志的
6、; 3、法定代表人未签署或未盖章法人单位公章的; 4、议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删改处未盖议标文件签署 人印章; 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6、资料不全。 六、工程质量要求:六、工程质量要求: 1、园林绿化及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检验评 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若达不到合格工程,乙方应进行 整改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该工程经甲方及园林局验 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为养护期,养护期内苗木无法成活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时,重新种植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苗木在起运之前均应通知甲方到苗地看
7、苗,以确保苗木 的长势,其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苗木进场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合格者 可用于本工程,不合格者施工单位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材料、设备在用于工程之前,中标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提交制造厂家的质量 合格证,没质量合格证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经复检后对材料、设备质量有 怀疑的,应对该材料、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方可用于工程, 不合格者中标单位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由责任方负责。 4、投标单位应确保通过综合验收,如综合验收过程中政府部门提出修改,投标 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七、施工工期七、施工工期: 1、本工程要求工期为 日历天
8、。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 计算,竣工日期为施工单位送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当日,如验 收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的须整改至合格后甲方确认的当日。 2、本工程除战争及地震外,其余均不顺延工期。 八、付款方式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后并通知乙方进场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 10%为备苗款,乙 方在收到备苗款后进场施工。 2、施工结束后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 的 50%,待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总价款的 35%,另 5%待 养护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 九、评标原则及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因素评标:对报价、质量标准、工期、施工组织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和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十、议标日程安排: 1、2003 年 月 日 时到甲方项目工程部(地址:仓山区金山大 道 198 号)领取招标文件。 2、2003 年 月 日 时密封标书交到“兴元星辰”项目工程部,逾 期作废处理。 3、暂定 2003 年 月 日通知开标结果,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元星辰”项目部 联系人: 200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