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部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建单位: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签 定 本 合 同 前 须 知 1、 您已具备签定合同的法律常识 2、 您已全部详细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熟知其含义 3、 您确认本合同中手写的内容与打印的内容均属双方的真实意 愿的表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您确认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 5、 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贵企业有权在本合同上盖 章 6、 您已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证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 务登记证等) 、印章、签字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7、 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
2、则,善意签定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备注说明及签订合同的要求: 1、 本合同为范本合同, 各项目公司工程部根椐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其间 相关数据, 并由经办人-工程部经理-项目审计部-办公室-财务 部-分管副总-项目总经理-策划部-审计部-董事长办公室转 董事长审批 (附合同审核单) ; 合同应按工期进度计划提前完成 (以 兴元星辰为例,必须在签订土地合同后 100 天内完成) ;并由 工程部送达承包方(以兴元星辰为例,必须在签订土地合同后 100 日内送达对方) ,以利合同洽谈工作;送达承包方时应要求对 方给予签收,签收单留存工程部。售楼部施工合同必须在计划工期 时限内完成(以兴元星辰为例,必须在签订
3、土地合同后 110 天 内签订完成。 2、 在订立该合同之前,必须向对方索取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 人代码证等的复印件, 确认其真实性后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 章。 “兴元星辰兴元星辰”售楼部施工合同售楼部施工合同 甲方:福建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福州市琅岐建筑工程公司 兹有甲方兴建的“兴元星辰”售楼部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范围: “兴元星辰”售楼部,具体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随附) 二、 工程造价: 售楼部工程含税造价为¥72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 (其 中包含土建、水电、装修、管理
4、费及税金) 。以一次性包干价承包施工,决 算不做增减。 三、 工期: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交付甲方使用止,总工期为 20 日历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 误,每延误壹天按 1000 元整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计违约金。 四、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五日内付工程款的 95即为 ¥68400 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肆佰元整) ,余款 5为¥3600 元整 (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三个月。保修期间 若存在质量问题事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及时返修完成,若 乙方没有及时进行返修,甲方有权
5、派员返修,所需费用在乙方工程款内扣 除。甲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等额正式发票。 五、乙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相关项目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工程 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等级。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合格产品,若使 用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出现场,所发 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对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乙 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中任何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一切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 任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结清 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