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南安中骏璟峰分销服务协议南安中骏璟峰分销服务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系知名房地产综合服务公司,拥有多个房地产项目的代理权利,且能为购房客户提供金融综合性服务;乙方系专业的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拥有诸多中介资源及渠道,能为甲方代理的房地产项目提供渠道整合及落地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促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中骏璟峰中骏璟峰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合作项目”)销售合作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
2、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时间及方式 第一条 合作时间及方式 1、合作时间: 20202020 年 7 7 月 1 1 日至 2020 2020 年 9 9 月 30 30 日 2、合作方式: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代理项目的渠道整合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为甲方代理的项目提供场内代理分销及场外渠道整合及电商、专业策划、广告推广、楼盘活动等服务的权利。甲方为乙方的网站及微信平台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及资源优势进行技术支持及资源推广,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乙方代理的项目提供金融综合性服务。 / 7 3、双方确认,针对合作项目,双方应互惠互利,互相共享客户信息、成交信息等大数据信息,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项
3、目去化。 4、本次合作房源范围为:中骏璟峰一期 1-3#,5-9#所有未售住宅;二期所有住宅 第二条 承诺与保证 第二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为合作项目的合法授权代理销售商。 2、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的相应履约能力,并承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持续保持履约能力。 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谨慎、勤勉地尽其所能,为甲方谋取最大的市场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订立本协议的诚信表示,甲方亦将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之义务。第三条 联络和沟通 第三条 联络和沟通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均指派专人与对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如需更换联络人员,更换方须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2、甲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