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经纪人提高房地产市场效率的作用,繁荣房地产市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从事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和居间代理经营活动的人员。第三条第三条 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考考试试第四条第四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国统一考试。第五条第五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建设部对
2、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第六条第六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受建设部委托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订、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事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七条第七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规、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地产经纪基本知识和房地产经纪实务四门课程。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以及与房地产中介、交易有关的重要法规;房地产市场营销包括房地产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房地产市场调查和预测、房地产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等内容;房
3、地产经纪基本知识包括房地产产权、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估价、建筑学基本知识等内容;房地产经纪实务主要包括房地产代理、房地产居间等业务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对房地产经纪案例进行分析等内容。第八条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已取得房地产助理经纪人从业资格满一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五年。(二)取得房地产经纪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中等专业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三年。(三)取得房地产经纪相关学科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一年。(四)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一年。第九条第九条 申请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告申请表;(二)学历证明;(三)房地产助理经纪人从业资格证;(四)实践经历证明;第十条第十条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