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单编制及报价说明清单编制及报价说明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详见招标文件约定,具体以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及界面划分、开办措施项目及总包照管责任、技术要 求等要求为准。 二、清单报价组成二、清单报价组成 1、本项目投标总价由开办费、实体工程、总包照管费、计日工、分包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组成。组成总价 的所有内容均不包含承包人的进项税额。 2、承包人根据综合单价分析表列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列项按照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要求提供对应的单价分析。 三、开办费清单填报说明三、开办费清单填报说明 1、本清单内的开办费项目应与合同文件之“开办费”文本条目一一对应按项填列,开办费项目
2、不允许进 行增补删减,如有认为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施工内容所必须的其余开办措施项目未有列明,请综合考虑入投 标报价中,开办费为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变更、索赔而作调整。投标人无论是否对下列项目一一投报价 款,其投标报价均视为已完全包含合同文件之“开办费”中的所有要求。 2、开办费在本合同中是一项固定的费用,除非日后发包人指令导致开办费某项整项取消外及合同约定 外,无论实物工程量有否变化,该费用不能更改。同时,开办费适用于本合同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承包人 所投的单价视为包括所有工作项目以及合同范围内的一切变更。 3、除非本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承包人须全部承担在开办费所报价款的风险,即由承包人包干使 用
3、,亦不论设计变更与否,该价款一律不予调整。 4、投标人若在下列清单不得只填写一个总价,须列出每一个清单子项的价款。 5、备注中标明“此项费用必须明确”的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明确。备注中未标明的项目,投标人根据 其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填报。招标人提醒投标人应就开办项目费用足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并充分考虑相 关风险。未填报的或填报金额与日后实际施工中支出情况不符的,均视为已全部含在投标总价中,任何未 填报或填报金额不足均不能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6、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所有开办项目费用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完成,则发包人将按照未 完成部分之估值予以扣除,而并非按照总承包人投标申报金额扣除。
4、四、实体工程量清单填表及报价说明:四、实体工程量清单填表及报价说明: 1、本招标人清单所列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仅做参考,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图自行复核并按招标人要求做调 整,招标人提供的表格格式、序号、数量等投标人均不能做任何修改。 2、工程量计量计算原则: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执行,“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没有约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配套规范的原则进行计算 3、物业形态的划分原则:该工程物业形态划分为地下室、塔楼、本期建安外等。塔楼工程量分楼栋进行 计算汇总。 4、投标人复核工程量需分别按照土建和安装的清单编制说明所约定归集原则进行
5、复核。投标人须按 照复核后的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视为与招标图纸一致,若存在偏差,视为投标 人已经包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5、投标人需认真复核工程量清单项目,若认为要增加清单项,请在相应列项下面填写项目编码、项目名 称、项目特征投标人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及合计等,并作为投标人报价之一,并将项目编号前增加“补” 。经投标人复核增补的工程量清单视为招标项目的全部清单项目。未单独体现的清单项目视为投标人已经 6、招标人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是项目本质特征的描述,是作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但 项目特征非本项目的所有特征的全面表达,投标人还需依据工料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
6、量计价规则及 开办费说明等文件进行报价。后期除变更引起项目特征变化外,不会因项目特征与工料规范、图纸和工程 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及开办费说明等不一致而调整投标报价。 7、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或)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且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未填报的单价和(或)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必须按发包人 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9、本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均应包含投标人为实施或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7、五、机电部分编制说明:五、机电部分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内强电、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等总包预留套管、凿槽刨沟、地面留槽、管道和箱 体及其他预留洞口等,以及此项目的修复、收口等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中13.3章节。 2、清单归集原则详见住宅总包机电工程科目划分说明。 3、除防水套管、人防密闭套管单独计量,其余机电各专业的预埋非防水套管等均在工程量清单计量计 价规则中13.4章节中说明。 4、人防图纸若与建施图同时完成,则将人防部分工程量计入独立地下室相应系统;若人防图纸晚于建施 图出图时间,则将人防工程整体列为一项作为暂定总价。 5、本工程量清单中不再对总包范围内的电机检查接线
8、单独列项,投标单位需在相应设备的综合单价中考 虑。 6、本工程量清单内强电、给排水、采暖、弱电智能化的系统调试费用均未单列,投标单位需在相应实体 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第 1 页,共 2 页 六、照管费清单填报说明六、照管费清单填报说明 1、照管费按照暂估价中委托发包人付款的分包工程部分为基础,投标人按照自身水平和市场情况进行费 率报价,投报费率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作调整。 2、暂估金额最终结算以分包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作为计费依据。 3、承包人应须责协调及配合各分包工程,并应为各分包人提供照管和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为各类分包人及专业承包人办理备案手续,任何需要以承包人的名义向政府备案的分项工
9、程承包人必 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加盖承包人公司印章)且不得向分包人或专业承包人或发包人索取任何费用。 2)提供共享的垂直吊升设备及材料运输电梯(仅限于总包已在现场安装的有关设备)。 3)提供共享的脚手架(仅限于总包已安装在现场的脚手架)。 4)提供、维持及最后拆除临时施工水电接驳点及排污设施(包括各分包工程及其他承包工程)。 5)提供水电供其他分包施工及测试(按技术要求约定)。 6)设置集中垃圾堆放处,并负责将废物垃圾收集处垃圾移走。 7)协调及配合各分包工程之测试、调试、试运行。 8)提供各分包工程放线的参考点。 9)协调各分包工程的材料堆场,提供各分包人兴建办公室及仓库位置及空间。 10)提
10、供施工照明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因各分包及专业承包工程之工作所需的强力特别照明由分包人及专 业承包人自行负责)。 11)提供公共洗手间及其他卫生设备,防止鼠蚊虫滋生。 12)提供工地所须的消防及安全设备。 13)提供工地保安确保工地安全。 14)在混凝土结构上预留孔洞及封堵、防水套管的安装及收口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承包范围及界面 划分附件:总包与各分包界面划分中的相关约定。 15)提供所有的进出工地之车辆的轮胎清洗设施以及清洗服务。 16)工地安全设施如扶手、安全网等(仅限于总包已在现场安装之设备)。 17)与供电或其它市政管网有关部门协调工地红线外、内进线口位置以及路线安排等。 18)负责防水
11、工程质量监管、验收、接收、成品保护及后期维修。 19)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进行整体清洁。 20)协调整理各分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之竣工图纸及资料,并负责移交档案馆。 分21)包开具发票给承包人后,承包人将相应金额的发票开具给发包人所需的手续费及税费等相关费用。 22)特殊配合项目:电梯工程 a) 提供三相电源及单相照明用电至垂直电梯房配电箱,以供电梯安装临时用电及试验垂直电梯; b) 当室外临时货梯/施工电梯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总承包应於大楼内启用足 够的乘客电梯(建议为消防电梯)于施工时作为临时施工用。 c) 在电梯井道门口及电梯井边架设符合安全规范围板和挡水墙; d) 电梯
12、安装后,在电梯轿厢内安装不少于10毫米厚的木夹板作临时的保护板防止损坏; e) 在电梯机房内设置供装卸升降机设备用的梁或勾。 七、计日工清单:七、计日工清单: 1、本招标清单之“计日工工程量清单计日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仅确定综合单价,作为后期签证变更(发生时)点工使 用,不作为组价中的人工单价 八、分包暂估价八、分包暂估价 1、分包暂估价由招标人按照合约分判进行列项的指定分包工程和自有分包的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调 整,是投标人计算总包照管费的基础。后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 九、暂列金额:九、暂列金额: 1、暂列金额:以用于支付总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奖罚、贴息、代开甲供材发 票、不可预见费等;暂列金额不作为工程款支付基础,并由招标人掌握使用,且余额归招标人所有。 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