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31、立项批文,2、土地权属证件,3、建设工程规划 xx,4、中标 xx 及施工合同备案表,5、xx 审查意见合格书,6、质量监督受理 xx,7、应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提供监理合同),8、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受理 xx,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款凭证及 xx。2、.xx 房屋提交材料:(1)登记 xx;(服务窗口领取)(2)申请人的身份(法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 xx;(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
2、0平方米以下不用提供);(6)房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表、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自建的民宅,由承建方出具房屋已竣工证明。无法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的,可以由申请人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7)房产测绘成果报告;2 / 3(8)其他必要材料(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竣工图或建筑附图等附图原件,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2.xx 商品房屋另提交:(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商品房预(销)售 xx;(3)商品房维修基金缴款证明;(4)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清单。(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初始登记时,应当将建筑规划区内
3、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3、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表,2、建设工程规划 xx 及附图附件,3、建设工程定位记录,4、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5、建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6、其它有关图纸及资料。4、1、竣工验收证明书,2、施工 xx,3、规划、环保、消防验收意见,4、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5、保修合同,6、质量监督报告,3 / 37、备案表(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签章),8、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5、1、建设工程规划 xx,2、施工监理中标 xx,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xx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6、1.登记 xx;(服务窗口领取)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