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 促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施工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维护市容整治和环境卫生,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第三条 (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有关活动应当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绿色施工要求)鼓励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有效节约资源和减少对城市环境影响,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第五条 (建设单位责任及工程招投标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明确内部管理部门职责, 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和管理目标。 建设单位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企业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第六条 (建设单位确保安全投入)
3、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现行有关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措施费管理规定,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编列安全措施费清单详细项目,该项费用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不参与下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安全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 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措施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第七条 (建设单位鼓励构建文明工地) 建设单位应当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应当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与周边社区建立和谐共建互动机制,并建立文明施工问题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第八条(远程视频监控)房屋市政工程应当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除对安全风险重点监控外,还应加强对文明施工控制项的监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费用应当纳入安全措施费。第九条(勘察和设计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开展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房屋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