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经济适用房工作总结及计划规范经济适用房工作总结及计划一、起草制定关于解决市区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为加快解决我市城镇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办发2024 号、浙政发2057 号文件和全国住房保障会议及浙江省住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我处起草了 关于解决市区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简称 “意见”)(温政发2066 号),经市政府第 26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 10月 16 日出台实施。作为当前及期间*解决城市低收进家庭的指导性文件,对解决*城市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题目,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市低收进家庭住房基本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起到积极的
2、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处还起草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解决*市区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对 20年至 20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了具体的规划,确保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开展低收进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根据关于解决市区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温政发2066号)的要求,我处收集资料配合市房管局编制*市解决城市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市房管局联合开展全市低收进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 制定方案, 进行宣传发动, 使解决城市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深进人心,为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奠定依据。三、修订*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治理办法。建设部等七
3、部分于 20年 11 月 19 日修订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治理办法 (建住房20258 号),对经济适用房申购治理程序做出了进一步规范,在准进条件和退出治理上更加严格,审核机制和治理程序的严格化,确保保障性住房在分配环节的严格把关, 目前我们正在对浙江省的经济适用住房治理办法进行研究讨论,并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治理办法(市人民政府 20年第84 号令)进行修改,争取 20年修订出台实施。四、配合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市住房保障研讨会。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进解决低收进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开展,我处配合市房管局、房改办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和全市住房保障研讨会,引起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关部分单位的高度重视。五、进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征地前期工作。20年市经济适用住房要开工建设 27 万平方米,我处配合安居工程指挥部督促已于 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