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5页).doc

  • 资源ID:378435       资源大小:31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下载报告请您先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5页).doc

1、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单位、个人建房的积极性,鼓励职工个人加大住房 建设的投入,缓解城镇职工的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并逐步 与住房商品化接轨,必须加强对集资建房的组织与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暂行办法:一、集资建房的原则(一)集资建房.是指我区城市各类行砍、企事业单位为解 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经批准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筹资建 设住房的一种形式(二)集资建房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坚持“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方针:(三)集资建房只搞公寓式住宅,各类住房建筑面积和装修标 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我区城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

2、职工,以自住为目的,均 可参加集资建房。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危房产应优先安排集资 建房,并由集资建房单位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和组织资金筹集;(五)建有私房和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原则上不能参加集 资建房。但对原已购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经集资建房单位批准,也可以参加集资建房,但须向原产权单位以原价退 出已购住房。(六)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区城市 (包括建制镇和工矿区)各 类行政、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二、管理机构和审批程序(-) 自治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集资建房工作的指导、 协调、管理。(二)市、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建房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资(三) 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联合对各 单位集资建房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四) 集资建房的审批程序I、集资建房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职工的住房情况, 提交申请集资建房报告送审查部门审批,申请报告包括如下内 容:本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划、拟建住宅建筑面积、户型、套数;每户建筑面积、集资标准、金额;资金来源、建设用地来源、单 位面积综合造价概算及各集资户的住房情况等。2、集资建房单位持审查部门批文到当地计划、城建、规划、 土地筹有关部门办理立项,有关费用减免、施工等手续。(五)凡使用房改资金集资建房的单位, 集资建房款必须全额 存人该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全部用于集资住 宅和相关工程设施建设。三、 集资形式及有关费用减免(一) 集资建房资金来源实行“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 担”的原则:I、政府扶持部分


注意事项

本文(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5页).doc)为本站会员(正***)主动上传,地产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地产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