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 ,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场, ,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屋租赁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关
2、规定执行。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 ,是指自然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他组织将其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权或者管理权的房屋出租合法使用权或者管理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给承租人使用, ,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并在租赁关系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行为。终止时将房屋返还出租人的行为。第四条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房屋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租赁管理工作。省辖市省辖市、县县( (市市)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城乡建设( (房产房产) )部门负责本
3、行政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所属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其所属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第五条第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领导, ,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理。理。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证照经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证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规划规划、税务和人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税务和人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租赁管理相关工作。屋租赁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第六条 居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