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及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及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或发票开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异地购房需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时限从出证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2、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凭经鉴证的房屋买卖契约 、契税完税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时限从房屋所有权证出证之日起 6个月内办理;3、住房贷款结清提取凭借款合同、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 提取时限从贷款结清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4、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凭规划、土地部门批准的建设工
2、程规划许可证 、 土地使用权证 ,其中翻建的还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时限从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5、职工退休提取凭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退休审批表;6、出境定居提取凭注销户口证明;工作调离本市及户口迁出本市提取凭劳动、人事部门的调离证件和公安部门批办的户口转移证明;7、职工死亡提取应提供支取经办人身份证、户口簿、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以及该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8、与单位解除劳工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男性满 50 周岁,女性满 40 周岁的;持有残疾证(含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
3、提取;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提取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出具医院相关证明,可以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凭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和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提取;10、 偿还个人债务、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人民法院判决书予以提取;11、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由单位统一办理,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协议和交款收据,提取时限从契约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12、单位宣告破产,由原单位或清算组提出申请,并提供法院出具的 破产裁决书 统一办理集中销户, 直接转账, 不得提取现金;13、新就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应提供经连云港市房产管理部门鉴证备案的租赁协议(合同) 、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房屋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